1995年,多产的跨领域法律学者尼克·萨博在自己的网站里发表了几篇文章,与他以往的文章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提到了一个新的概念,“智能合约”。
在文章中,他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一个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
我想理解为,他想要每个许诺的人都把自己的诺言以数字化的形式记录下来生成一个协议,并且使这个协议会不受阻碍的按照双方约定的那样执行。
也就是说,当人们想要许下一个诺言的同时,就要做起实现这个诺言的准备。
智能合约这个词在九十年代被提出的时候,并没有受到当时人们的重视,那时候很多人都以为这个老头子在说梦话。
直到互联网行业逐渐兴起,智能合约就开始初现雏形。
比如信用卡自动还款、微信支付宝免密支付等,当约定还款日到了,还款条件也满足时,系统就会自动进行还款,这种自动按照约定来执行的承诺就可以被称作是智能合约。
后来区块链技术也加入角逐,智能合约才真正被搬上桌面,区块链因其“去中心化”的和平愿景而受到大众追捧。
于是我们开始想象,如果把智能写进区块链呢?区块链的不可更改性与自动执行的智能合约发生碰撞后会迸发怎样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