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提出需要思考新的能够平衡区块链技术和管理的法律范式,以应对正在不断涌现的自治系统。
由于数字货币在整个区块链中居于中心地位,所以数字货币的管理也成为区块链政府治理的重点。2015年9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发布文件,将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的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定义为“商品”,这意味着所有涉及比特币的交易行为都需严格遵守美国现有的关于大宗商品及其衍生品的市场管理规定而在欧洲,2016年2月,欧洲议会发布了数字货币监管草案,将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纳入到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监管范畴中。同样,2017年12月,澳大利亚两议院正式通过了《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案2017年修正案》,该修正案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数字货币的监管内容,提出打击加密货币的非法使用。
总结
区块链技术虽然未必能像互联网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完全改变人类社会的整个生态体系,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区块链可以被认为是互联网的又一次飞跃。因为区块链不仅延续了互联网早期的去中心化、去中介化、平权的交流理念,同时分布式的账本也重构了互联网的信任机制;另外诸如数据的确权使用、价值的高效传输等特点,还可以广泛应用于很多行业,比如金融服务、合同契约、慈善公益、物联网等,未来很有可能重新定义这些行业的规则,创造出新的价值。但是,区块链的发展也面临着众多的挑战,无论是其底层技术、还是商业场景的创新,特别是政府的引导与监管,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