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作门槛不断降低,从博客到微博再到自媒体,以及抖音等视频平台,人人都可创作,创作即版权。
二是,内容创作由人工创作转变为电脑辅助创作、人工修改的阶段。过去创作者拟一份提纲,绞尽脑汁,闭门苦思一部作品,而现在一部玄幻作品每天可写出几万字,或是人工智能参与创作,甚至机器自动生成。因此,版权的确权、授权、维权也需要依靠新技术的辅助。
举例来说,维权的前一个步骤是版权监测,首先需要大数据的支撑。当我们对比两张图片时,需要用人工智能技术去辨别图片的相似度。视频监测也是如此,鉴于图像、声音都有侵权特征,需要分别监测。诸如此类的细节工作都需要靠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共同去完成。
三是,随着正版意识、付费意识正在增强,版权的交易趋于小额、快速结算,而不是像过去版税结算需要等上半年多的时间。不管是通过打赏、token(通证)或买卖,大家都希望马上能见到回报。
对于日趋流行的快餐式数字消费内容,不得不说,对于追求短期的一时欢快,长期来看并非好事儿。进入网络时代20年来,我们发现呕心沥血的作品越来越少,而快消品式、商业化的作品越来越多,作品总体上也越来越娱乐化,趋于肤浅。但幸运的是,仍有优秀的创作者能够静下心来创作。“还有一类人愿意沉下心去创作,不愿意去浮华的地方,也不愿意说违心的话,无疑是值得尊重的。”郝汉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