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不少专家学者与市场人士一起为各种花式的区块链代币发行(ico)及其融资行为寻找理论证据,经济学专用术语“激励相容”成为他们引用的高频词。
事实上,“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维茨(Hurwiez)机制设计理论的核心概念:在市场经济中,每个理性经济人都会有自利的一面,其个人行为会按自利的规则行动;如果能有一种合约,使代理人(agents)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正好与委托人(principals)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这一合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具体而言,在设计委托代理合约时,委托人(如企业主、股东等)的价值(效用)最大化有两个约束条件。一是参与约束,即委托人的最优选择要使得代理人有参与的积极性,也就是说代理人参与该合约得到的好处要比不参与的多。二是激励约束,即委托人的最优选择要同时是代理人的价值(效用)最大化的选择。
货币激励是经济激励的一种使用最广泛的形式,人们也普遍相信货币激励是很有效的方式。然而实验经济学研究表明,人的内在动机会明显影响货币激励的效果。当没有任何外部激励时,人们趋向于用内在动机解释他们的行为。当外在激励存在时,他们就会用外在原因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即外在动机替代了内在动机。已经有许多调查研究显示当接受货币激励后,人们的内在动机减低了,因此不适当的货币激励会产生激励负效应,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这就不是“激励相容”了。
因此,区块链技术极客(Geek)们从事的代币发行与融资行为以及所谓的通证经济(tokenomics)都面临激励不相容的问题:投资人(委托人)处于信息劣势方,无从知道区块链项目发起人(代理人)的内在动机及变化,当投资人接受融资条款并给予项目发起人大额的货币激励但对于项目发起人没有任何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时,投资项目就会面临极大的道德风险。同样,由于投资人的信息劣势,出现柠檬市场(The Market for Lemons,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好的商品遭受淘汰,而劣等品会逐渐占领市场,即劣币逐良币)效应也在所难免。
因此,货币激励≠激励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