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触的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特色,就和今天每个嘉宾的发言都非常具有特色一样,但你们要做好这几方面准备,以便应对将来出台的监管:
1、技术安全策略
如果我们的数字资产没有技术安全、没有技术保障、没有任何措施,你做的任何东西都有可能成空。同样,监管过程中也会去看,你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如果没有就可能面临很大的问题。
2、适格的数字资产
如果你现在不具备条件就推出所谓的数字资产,我们称之为有效的ICO,你可能就不具备有效资产的匹配,尤其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空气币或者劣币。要考虑以技术驱动建立生态圈,大家要注意资金保障性,未来的ICO项目中不会存在或者很少存在,除非再次有神童出现,仅仅靠一个概念就可以拿到很多项目。
3、反洗钱义务
在企业的架构设置、资产发行匹配上、交易上设定这个防火墙,好不好是一回事情,有没有是另一回事情。
政策规定
这两个政策称之为政策,是因为它的发行机构是政策部门,我们不评判正与否,但中国政策的影响力不亚于法律的影响力。
管辖权归属
你只要对中国产生了影响,大家看一看法律条文就知道,没有中国管不了的事情。无论是跨国监管,还是长臂管辖,无论是属人还是属地,只要你做的这个项目在中国产生了影响,它一定能够管到。法律列举上,没有一个国家愿意放弃对所涉及的项目管辖权。
监管趋势
现在“疏堵结合、加强监管”是普遍的共识,在适度引导、风险防范过程中要设立监管红线,列出负面清单。对于平台资金安全、反洗钱、杠杆交易等领域,监管只可能迈出半步,为什么?监管永远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创新前进一小步。如果你前进了三步,可能需要考虑监管问题回撤两步,这就是技术应用和未来我们设立的风险架构体系当中的一个本质性差别。技术人员说“你们法律人思维怎么这么僵硬?”不是僵硬,是不同体制培养出不同的人。监管体系和沙盒实验,最主要目的是国家希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案例
从上图两个判例可以看到,黑龙江省高院的判例是有影响力的,如果在教育平台上不能被追回,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浙江省人民法院判定,如果存在欺诈可能构成诈骗罪。我们对900多例涉及到的虚拟货币、数字资产进行了分析,发现法院对绝大部分没有做出表态,因为不知道怎么表态,但9月4号以后的趋势是不认可数字资产的有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