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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型通证or实用型通证 深度剖析资产通证化的未来趋势

2018-08-04 12:39

来源:巴比特

作者:佚名


1、证券型token&实用型token

在美国法律项下,证券型token是证券的一种,在中国法律项下,则并非严格法律意义上的证券。如果代币有证券性质,结合2017年9月的ico禁令,在我国可能会被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然而,中国的证券法定义是比较狭窄的,但是未来可能证券法会修订,对于一个资产进行等额分份的行为其实就是就会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发行股票证券行为。

而实用型token被各国普遍接受。我国在2013年认定比特币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实用型token具有类似法律性质。

2、虚拟财产,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财产受到民法保护。根据2017年10月1日中国民法总则原则上保护虚拟财产,比特币在我们国家是定义为一种虚拟商品。虚拟财产与虚拟商品是真包含关系,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但是,其他币,可能仅仅是一串数字,不是虚拟财产,而是数字权,所以大家注意,如果你用去募集的是比特币,法律上还可以对这个虚拟商品定价,但如果是以太坊等其他代币,不好意思,他是没办法定价的。

3、 ICO与代币发行的“中国态度”

2017年9月4日,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表态,ICO“首次代币发行”的内涵是:“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我看来,发币行为不能以融资、炒作币值为目的。区块链的某项应用在电商体系之内,或者在一个游戏、制作途径等范围内,用称为“币”的东西,来进行客户积分、会员服务等,未尝不可。但要警惕炒作的风险。

4、 ICO涉刑,中国法律能管吗?

在中国法律的监管框架里,你们跑到国外做了什么产品,只要兜售给中国人,原则上是接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事实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是长臂管辖原则。

出口转内销的行为,目前风险积聚。中国人控制海外区块链项目主体,在海外发行ICO,售卖给中国人,请注意,我国法律对类似行为是关注的,一旦造成群体性案件,法律必然亮剑。

5、代币发行,刑法风险有哪些?

在中国不懂刑法会死得很惨,因为所有挣钱的东西都写在里面了。代币发行的从业者,一定要非常注意刑法风险,具体有这么几条:非法经营罪;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洗钱罪;组织领导传销罪。

我们国家的金融证券里的刑法条文是很多的。构成这类犯罪的特点是: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因此,新技术应用和融资渠道创新,一定要如履薄冰,首先你一定要考虑下给客户的承诺,资金的流动性能不能承担得起,如果承担不起,后果很严重。

说了这么多,怎么缓释风险呢?行业原罪,非法经营罪是口袋罪,会误伤很多人,所以最高法院专门出了一个解释说,如果你做了一样东西,你觉得这个商业模式或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构成犯罪,但如果你只破坏了地方管理文件,则不认为构成本罪。所以创业的时候,主要看国务院、各部委、央行、银保监的文件。我的新书《ICO黑洞》站在法律视角,分析了ICO这一新技术融资途径的风险和规制,阐明了币圈不应该触碰的红线,以及有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与监管现状,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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