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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资产?看看世界各国政府是如何定义加密货币的!

2018-08-10 22:35

来源:链内参

作者:Simon Chandler



在中国,戒备和禁止尤其严重。2013年12月,中国政府发布了一份公告,宣布比特币不是一种货币。

“就自然而言,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它没有等同于货币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被用作市场上的货币。”

不幸的是,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的立场已变得相当强硬。该组织在2017年9月禁止了icos,同时也禁止了交易所的加密交易,理由是“金融风险”是禁止这两种行为的动机。换句话说,它实际上否认了加密货币在中国是合法的证券、资产或大宗商品,就像它在四年前拒绝了它们的货币地位一样。鉴于中国今年也在采取措施让采矿业变得更加困难,目前中国的政治和监管环境正在否认加密货币的任何官方地位。

对于亚洲其他地区的加密来说,情况并非如此黯淡。在日本政府在2014年将比特币视为“非货币”,然后在2016年3月纠正了自己的立场。当时,支付服务法最终将加密货币视为货币。然而,作为加密技术的独特之处,该法案中包含的实际定义将加密货币描述为一种“财产价值”,可以用来购买商品和服务,而不是作为一种货币。

在韩国,加密货币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可衡量价值的资产”,这是该国最高法院5月30日做出的裁决。这与韩国当局迄今发布的规定和指导方针是一致的。其中包括6月对AML法律的更新,要求加密交易所进行客户尽职调查(CDD)。这在政府2月份承诺帮助促进加密货币作为资产的“正常”交易方面,做得很好。

在新加坡,政府也倾向于将加密货币视为资产而非货币。2017年8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警告ICOs和加密交易所,它对那些在证券定义下的令牌有管辖权。今年5月对尚未注册的8家交易所的警告。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香港采取的做法。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委员会(SFC)今年2月澄清,它将加密货币视为证券,要求ICOs和交易所申请许可。由于现有的证券法,它继续关闭了某些ICOs,同时它继续提醒公众,加密货币不是法定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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